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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计量器具许可
日期:2015-08-06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项目名称:

制造计量器具许可

项目类型:

行政许可

项目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;
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》;

《制造(修理)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
申请条件:

具有与所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,按照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,并具有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。

申请材料:

1.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;
2.
申请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;

3.
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;

4.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自查报告

办理流程:

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→窗口工作人员受理→计量科组织进行资料初审,合格后组织进行现场考核→考核合格后,颁发《制造(修理)计量器具许可证》

办理期限:

法定30个工作日,承诺15个工作日  (不含特别时限60个工作日)

收费标准及依据:

不收费

受理部门:

黄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

受理地址:

黄石市黄石港区延安路28号(湖北银行旁)

受理时间:

正常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00

联系方式:

0714-6511217

[来源: 质监局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