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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质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日期:2014-03-30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  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由87365.com官网编制。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、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、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。

 

  一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

  1.时间起止: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,本年度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起止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。

  2.信息公开情况:2013年,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,按照黄石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,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,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,充分发挥市质监局公众服务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载体作用,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为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积极、便利的服务。本局在上网公开信息的同时,还按照要求及时将各类信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递交给市档案馆;同时我局还配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,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质监职能相关的工作信息。

  政务信息方面,发挥国家质检总局直报点作用,被总局《质检信息》和《质检动态》采用3条、被省委、省政府信息采用2条、被省局各类简报采用一部分。信息工作考核居全省质监系统和市直部门前列。新闻宣传方面,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稿件12篇、省级媒体采用稿件3篇、市级媒体采用稿件268篇、省局网站采用信息261条、市局网站采用信息322条。

  二、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

  市质监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,形成统一受理、归口办理、专业审核、统一答复的工作流程,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。2013年度,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,未收到"不予公开"的政府信息申请。

  三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

  2013年度,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。

  四、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
  2013年度,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五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

  2013年,市质监局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,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面对新形势的要求,还存在一些不足,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,公开不够及时,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,公开的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。2014年,市质监局将创新工作措施,加大维护力度,进一步梳理本局制发及掌握的政府信息,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,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,及时面向公众公开我局有关政务信息,促进政民互动,树立质监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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